联邦法院裁定,谷歌通过其在线广告和广告技术领域的主导地位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这是谷歌继其搜索市场主导地位判决后第二次重大反垄断失败。政府试图强迫谷歌出售其“网络”广告业务,该业务占字母表公司业务的约12%。谷歌辩称,这将通过迫使他们使用更昂贵的竞争对手网络来损害出版商。强迫谷歌剥离其业务将影响其整体业务,可能会影响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的投资。法院发现谷歌在广告交易和广告服务器中拥有非法垄断,但不是一般的展示广告市场。法官裁定谷歌非法地将其出版商广告服务器和广告交易所捆绑在一起。谷歌将对其不同意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坚称其工具对出版商来说是有效和有益的。审判的下一阶段将确定处罚或补救措施,类似于搜索引擎案件。谷歌可能被迫剥离其Chrome搜索引擎或其搜索合作伙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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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loses online advertising monopoly ca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