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被命令在澳大利亚向竞争对手应用商店开放 iPhone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自 2027 年 3 月 1 日起,苹果须允许澳大利亚用户使用竞争性应用商店、直接应用下载以及替代支付服务。该裁决源于此前认定苹果通过限制应用分发和支付选项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该判决适用于澳大利亚地区的苹果账户持有者,并允许全球苹果开发者计划成员参与。苹果必须使用户能够免费且不受阻碍地从竞争性市场发现、下载和更新应用。开发者将获得必要工具,且条款可比,不得因使用替代商店或支付方式而受到处罚。开发者可提供替代支付选项并链接至外部支付服务,苹果不得强制其使用自有系统或审查交易。苹果对替代购买收取费用的能力受到限制,上限相当于实物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外加数字项目的合理成本。安全检查将予以保留,要求外部应用接受扫描和公证。苹果仅在涉及有害内容或安全风险等特定情况下,方可移除或禁用外部安装的应用。该科技巨头表示将提起上诉,理由涉及知识产权和安全问题。变更定于 2027 年 3 月 1 日中午(墨尔本时间)生效,可能延长至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