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碑式裁决:联邦上诉法院驳回新泽西州对 AR-15 及弹匣... 笔记

里程碑式裁决:联邦上诉法院驳回新泽西州对 AR-15 及弹匣的禁令

联邦上诉法院裁定,新泽西州禁止 AR-15 式步枪和大容量弹匣的规定违反第二修正案。该裁决适用于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其管辖范围包括宾夕法尼亚州和特拉华州。此项裁决造成了巡回法院分歧(circuit split),即不同联邦法院就该问题作出了相互对立的解释。这种分歧使得该事项已具备由美国最高法院进行审查的成熟条件。最高法院目前正在审议来自康涅狄格州和库克县关于禁止突击步枪的类似案件。新泽西州州长米基·谢里尔谴责该裁决,称其危险且与民意脱节。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大多数法官由共和党任命,他们通过 10 比 5 的投票结果以全院意见(en banc)方式作出裁决。多数意见由拜登任命的法官阿里安娜·弗里曼撰写,认定 AR-15 属于第二修正案所保护的“武器”。法院驳回了这些枪支未被该修正案涵盖或不在历史枪支管制传统范围内的观点。持异议的法官则认为,此类武器超出了第二修正案的适用范围,因其能力远超普通自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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