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浪费:小企业管理局迟了 20 年才审查贷款
小企业管理局(SBA)可能因推翻其员工关于减少或拒绝为失败的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建议,向银行支付了 1150 万美元的不当款项。此外,另有 13 笔贷款的审查延迟导致诉讼时效届满,造成 540 万美元资金流失。SBA 的 7(a) 计划通过由私营银行发放贷款、政府为借款人违约时部分损失提供担保的方式支持初创企业。纳税人仅在银行遵守 SBA 规定时才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若银行未能妥善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未遵循其他保障措施,可能面临赔付减少或被拒付。审计人员审查了 32 笔违约贷款,其中 SBA 工作人员建议不予全额赔付,但高级审查员推翻了这些决定。在其中的 16 笔贷款中,审计人员发现推翻原始建议缺乏充分依据,从而导致 1150 万美元的潜在不当支付。其中一例涉及一笔借款人未提供任何还款能力证明的贷款,SBA 仍发放了担保。此外,SBA 对高风险贷款的冗长审查流程导致 13 笔贷款在问题被识别前,银行违规行为的六年内申诉窗口已过期。本次审计凸显,当银行未因遵守贷款计划规则而被问责时,纳税人资金将面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