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诚信:代议制民主是否是一种愚蠢的幻想?
《美国宪法》虽然在历史上对确立代议制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制定时所依托的社会图景已截然不同。其起草者设想的是一个具有道德与宗教基础、多样性较低的社会,选举权受到财产所有权的严格限制。如今,支撑这一体系的基础条件已不复存在:无神论广泛流行,文化身份高度多元,马克思主义等意识形态盛行。作者质疑不加批判地遵循一个为不同时代设计的体系的效力,尤其当人口中的某些群体积极寻求破坏共和国时。他指出,当前对全面民主包容性的追求,可能无意中摧毁了曾使国家及其选举得以运转的社会结构。作者特别强调了选民身份证法这一争议议题,指出尽管有激进少数派及部分政客(其暗示在选举诚信方面另有图谋)的反对,公众对此的支持压倒性。他进一步担忧选举体系存在漏洞,包括精神疾病患者、低智商个体及反社会人格者(精神病态者)的参与可能损害理性决策。此外,他批评根深蒂固的官僚体系及“深层国家”成为阻碍政府透明与问责的持久障碍,经常挫败民选官员推动实质性变革的努力。作者最后认为,现行法律框架乃至宪法本身已无法解决这些深植的问题。他主张,可能需要采取非常措施,甚至超出宪法规范或诉诸民众革命,才能将国家从其当前轨迹中挽救出来,因为无所作为绝非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