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各州可禁止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体育项目 笔记

最高法院:各州可禁止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体育项目

最高法院裁定,各州可以禁止跨性别男性参加女子体育项目。该判决为 6 比 3 的多数意见,指出《第九条》(Title IX)或平等保护条款均不要求为接受过激素治疗的跨性别运动员设立例外。各州有权仅依据生物学性别确定体育参赛资格。该判决推翻了第四巡回法院和第九巡回法院此前的裁决。目前约有 27 个州已颁布法律,将女子体育项目的参赛资格限定为出生时生物学性别为女性者。这些法律旨在确保生物学女性运动员的竞技公平与安全。涉案案件涉及运动员对爱达荷州和西弗吉尼亚州相关法律提出的挑战。爱达荷州的法律禁止跨性别女孩和女性参加学校体育项目,并以生物学性别界定参赛资格。西弗吉尼亚州的法律也基于生物学性别施加了类似限制。挑战者主张这些法律构成基于性别和跨性别身份的歧视,并声称部分跨性别运动员并不具备显著的竞技优势。各州则辩称,其法律系依据生物学性别进行分类,这是长期以来为确保公平与安全而普遍接受的做法,并主张性别分设的体育队伍符合《第九条》的规定。法院的提问显示出倾向于维持州法律的倾向,大法官们在发言中援引了生物学差异及州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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